碳計量的問題,一些志愿市場上的林業碳匯項目采用計入期為100年來計算
至于碳計量的
問題,一些志愿
市場上的林業
碳匯項目采用計入期為100年來計算,這意味著在今后100年內,碳
減排量在它真正產生之前就已經被售出,這種做法可能風險會很大。然而,有一種意見認為,林業碳匯項目的投入大部分都出現在項目的前幾年,這就為用100年計算的做法提供了支持。因此,“事后”計算,即在項目有效期內碳補償產生后再銷售,在經濟上并不可行。并且進一步指出,一個好的審查過程和正確的激勵措施將有效降低項目風險。
歐盟排放貿易計劃(EU-ETS)現在已經禁止將林業碳匯項目所產生的碳補償用于實現計劃的第一階段目標。但是一些倡導者大力游說希望改變此
政策,并且已經采取措施通過實施相關項目來提高碳匯項目的信譽,例如,氣候、社區、生物多樣性標準(CCBS),已經在做上述措施了,同時他們也在呼吁,希望在第二階段能把林業碳匯項目納入EU-ETS整個貿易計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