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綠色證券制度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一)適應經濟綠色化的發展需要
為改善環境、加快經濟走向可持續發展的步伐,2015年3月24日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次將十八大提出的四化提升為“新型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綠色化”的新五化。2015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要“加強資本
市場相關制度建設,研究設立綠色股票指數和發展相關投資產品,研究銀行和企業發行綠色債券,鼓勵對綠色信貸資產實行證券化。支持設立各類綠色發展基金,實行市場化運作。建立上市公司強制性環保信息披露機制”,“積極推動綠色金融領域各類國際合作”。
鼓勵綠色投資是推動我國經濟發展模式向“綠色化”轉型的關鍵。“十三五”期間資本市場建立健全較為完善的綠色證券體系是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決策,可促使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入綠色產業,積極助推實現“綠色化”的發展總目標。
(二)滿足綠色行業的直接融資需求,降低融資成本
據測算,“十三五”期間我國每年新增的綠色融資需求至少2萬億,而政府最多只能投入2000多億元來支持環保、
節能、新能源等綠色產業。根據環保部測算,五年內我國治理大氣污染的融資需求為1.7萬億元,而財政在未來三年的投資預計最高只有500億元。因此,鼓勵并撬動民間綠色投資將成為滿足綠色行業融資需求的關鍵環節。
建立綠色證券體系,能夠為綠色企業拓寬直接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一方面,可鼓勵專業的綠色投資機構(例如養老基金和保險公司)投資綠色行業;另一方面,支持綠色證券產品的推出與創新,以支持清潔能源、低碳
交通等綠色行業的發展,可積極推進經濟轉型升級。
(三)促進資本市場實現長期穩定發展
長期以來,我國資本市場的波動性較大,投資者多以短期投資為主,較少關注長期投資。美國明晟公司(MSCI)的綠色行業指數投資研究表明,綠色企業的發展具有穩定性及可持續性,其長期收益率略高于其他行業,適合長期價值投資。目前在我國主板上市的綠色企業數量(包括環境、節能、清潔能源和清潔交通等)約為150家,僅占上市公司總數的6%,其市值總和僅占上市公司總市值的5%,綠色企業發行上市具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建立健全綠色證券體系,有利于促進資本市場實現長期穩定發展。一是將更多的綠色環保企業引入資本市場能夠降低市場的波動率,增強市場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二是可增強上市公司的ESG(環境、社會及治理)信息披露,加強投資者對ESG信息披露的認識,促進投資者更多關注企業的長期發展;三是增加綠色指數投資產品,從而鼓勵長期價值投資,減少短期投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