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動員社會資本投資碳中和項目?
馬駿:要讓它們能有合理回報。按照目前的《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發改環資〔2019〕293號),總共有211類綠色項目,我認為其中大部分項目是有經濟效益的。比如,許多污水處理、固廢、清潔能源等項目是有合理的投資回報的,銀行和綠色債券
市場也愿意給這些項目提供融資。
有些綠色低碳項目屬于半公益性的,如某些海綿城市、部分綠化和林業項目、礦山修復、土壤修復等,這些項目或者沒有收入,或者回報率達不到社會資本的預期。社會資本不會自動進入這些領域。對這些項目,政府可以用許多辦法來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如:政府出部分資金,或者出些便宜甚至是免費的地,或者給與低成本且較長期限的資金,或者提供擔保,或者將盈利性和公益性項目捆綁,或者提供某種生態補償機制,以上辦法亦可多項并舉。
以“碳價”引導資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