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溢價概念的優勢
所謂“綠色溢價”,是由比爾·蓋茨在《怎樣避免氣候災難》一書中提出的概念,并非爭議碳危害的大小,而是指某項經濟活動的清潔(零
碳排放)能源成本與化石能源成本之差,負值意味著化石能源的成本相對較高,經濟主體有動力向清潔能源轉換,從而減少碳排放。相對于碳價估算,“綠色溢價”框架有如下三個優勢。
一是在
政策含義方面,綠色溢價是比碳價更廣的概念。綠色溢價可以提供一個包含碳價在內的綜合考量,從系統性的角度來看整個經濟的轉型過程。所謂
碳交易市場形成碳價格,是綠色溢價角度實現
碳中和措施的一部分。如果降低綠色溢價完全靠增加化石能源成本,對經濟造成的負面沖擊可能較大。理想辦法是降低清潔能源成本,這要求技術進步和社會治理創新,對經濟是一個正面的供給沖擊,能夠帶來發展新機遇。
二是綠色溢價由近及遠,更具有實操性。碳價估算由遠及近,把碳排放導致氣候變化的長遠損害折現為當下的成本。在長遠目標(碳達峰、碳中和)已確定的情形下,關鍵
問題已從評估氣候變化的長遠損害轉為有效、低成本實現目標。綠色溢價由近及遠,衡量現狀,以估算當下的成本差異為基礎,分析未來可能的演變路徑。綠色溢價作為分析工具的可操作性更強,能夠帶來更多具有實操性的政策啟示。依據對新技術、新模式及規模效應門檻值的假設,綠色溢價還可以幫助判斷實施路徑上的一些關鍵時間點與指標。
三是綠色溢價可以兼顧總量和結構兩個方面。全國整體綠色溢價已從2015年的92%下降至2021年的35%,是中國實現碳中和目標的有力支撐。相比于碳價格是一個整體劃一的概念,綠色溢價還具有鮮明的結構性特征。由于技術條件、商業模式、公共政策不同,各行業綠色溢價不同,甚至差異很大。我們對排放合計占比達全國總排放88%的八個重點排放行業進行測算,其中非乘用車交運以及
建材行業的綠色溢價分別是141%、138%,即用清潔和可再生能源的成本比化石能源高1~2倍。
造紙、
有色、
鋼鐵、乘用車和
電力行業的綠色溢價大約僅為3%~17%。綠色溢價能夠刻畫行業技術成熟度,有助于更有針對性地制定碳中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