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實現碳減排的路徑選擇
目前,中國還沒有正式使用碳稅這一價格控制機制,但根據中國對于綠色低碳經濟的構想,未來勢必會采用碳稅引導企業低碳升級。
碳
減排的推進是一個漸進、復合的過程,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發現,
碳交易與碳稅兩種制度各具優勢,且二者之間具有明顯的互補關系。在我國碳
市場有待發展,雙碳目標亟待實現的背景下,形成碳稅、碳交易組合拳,構建碳稅、碳交易并行的碳減制度尤為必要。一方面,發揮碳交易提升資源配置、靈活性及確定性的優勢,從總量上對
碳排放進行調控;另一方面,發揮碳稅
政策穩定性的優勢,避免碳交易市場失靈。這種制度組合搭配也得到了許多學者的支持,例如Mandell(2008)認為碳稅和碳交易配合可以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石敏俊等(2013)認為這種制度搭配能夠緩解
碳減排與經濟發展的矛盾,確保減排目標的實現,賈曉薇和王志強(2021)認為要順利實現
碳中和的相關目標,應盡快建立碳稅與碳交易復合機制。
從國際經驗來看,芬蘭、英國、法國等國的在碳稅制度和碳交易制度的配合方面已有一定的實踐參照,中國可以進行適度借鑒。在政策適用主體方面,可以借鑒法國經驗,將碳交易應用于大的排放主體,碳稅應用于小的排放主體,在覆蓋范圍形成互補,形成有效的協同機制。在價格方面,可以借鑒英國經驗,通過制定最低碳價機制,使得碳稅能夠在碳交易價格較為低迷、波動性較大的時候,對碳減排起到約束作用。
2021年是中國“雙碳”目標實施的開局之年,優化碳減排調控政策具有重大理論意義和現實價值,在這一過程中需要細化不同政策的適用主體,借鑒國外已有發展經驗和新型理論框架,因地制宜的搭建復合型的減排政策組合制度。“綠色溢價”作為新型減排理念,其能夠為碳減排目標提供綜合性的分析框架,也值得我們借鑒。
進一步地,“綠色溢價”概念與碳價格相比,它具有綜合性強、可評估性高的優點,且與統一的碳價格標準相比具有較強的結構性特征,有利于推動企業技術創新。一方面綠色溢價分析框架囊括原本發展碳減排制度的目標,更能評價不同領域政策的可行性;另一方面它也注重利用社會治理手段對于化石能源進行約束,保證零排放目標的穩定性。在綠色溢價分析框架下,充分運用碳稅與碳交易等工具,有利于發揮各類調控方式的長處,形成有機互補,綜合發展的碳減排政策體系。
(潘登系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陳經偉系中國社科院金融所執行研究員、經濟觀察報宏觀經濟研究院特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