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0月11日
廣東省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
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確保完成節能減排降碳“十二五”規劃目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4〕2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工作目標:2014-2015年,單位GDP能耗兩年分別下降3.4%、2.32%,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逐年下降3.5%以上。到2015年,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控制在170.1萬噸、20.39萬噸、71.5萬噸、109.9萬噸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