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保護紅線國家層面政策
環境保護部
2012年3月開始,環境保護部組建技術力量研究全國生態紅線劃定工作。2013年,提出了構建以生態功能紅線、環境質量紅線和資源利用紅線為核心的國家生態保護紅線體系。2014年1月,環境保護部印發了《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基線劃定技術指南(試行)》,成為我國首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的綱領性技術指導文件。
國家林業局
國家林業局啟動的生態紅線保護行動明確規定劃定林地和森林、濕地、荒漠植被、物種4條生態紅線。國家林業局在2014年制訂出臺的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綱要》 提出劃定濕地保護紅線目標,即到2020年,中國濕地面積不少于8億畝。
國家海洋局
國家海洋局在 2012 年 10 月提出劃定海洋生態紅線區,包括重要旅游區、文化歷史遺跡與自然景觀、重要河口、渤海海洋保護區等,并依據生態特點和管理的需求,進一步細分為禁止開發區和限制開發區,分類制定紅線管控措施。并印發《關于建立渤海海洋生態紅線制度的若干意見》。
水利部
水利部通過加強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管理,嚴格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核心內容就是建立3條控制紅線和4項制度。即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建立用水總量控制制度;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建立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建立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和節水激勵機制,大幅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