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國務院常務決定在
浙江、
江西、廣東、
貴州、
新疆五省(區)選擇部分地區設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試驗區),承擔五大任務,以加快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推動經濟綠色轉型和在5年內初步構建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國家七部委聯合印發的各試驗區關于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標志著地方綠色金融體系建設正式進入落地實踐階段。
試驗區設立即將2周年之際,2019年5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于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意在根據當前綠色產業發展過程中面臨的金融
問題進行有意義的嘗試,鞏固完善試驗區綠色金融
政策、措施、實踐等層面取得的經驗,以期在全國等更大范圍內進行推廣,促進綠色產業的發展。
《通知》針對當前綠色產業發展痛點,對試驗區綠色金融發展嘗試主要有以下四點:
適當拓寬募集資金用途,將募集資金真正用到實處
《通知》明確提出,“探索擴大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用途。”重點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募集資金允許投資于綠色發展基金。綠色產業基金是指投向于成熟階段的特定綠色產業的基金,比如污染防治、環境修復等領域。綠色產業基金對于綠色產業發展具有重要引導和推動作用。2016年《指導意見》發布后,綠色基金在綠色產業投資
市場中發展迅速。根據統計,截止2018年底,市場上共發行綠色基金428只,其中綠色產業投資基金385只,占比達到90%。
圖1 綠色私募基金主要類型(單位:只,%)
數據來源:Wind
隨著金融去杠桿工作的進行,金融監管力度顯著加碼,綠色基金的備案數量出現明顯下降。根據統計,2017年國內綠色基金設立250只,2018年綠色基金設立178只,同比下降40%。主要原因為《資管新規》正式出臺后,一方面,資管產品結構設計面臨去杠桿壓力;另一方面,《資管新規》雖未對綠色發展基金提出明確要求,但約束了公募資金和商業銀行理財的投資范圍,直接影響到了綠色產業發展基金的資金來源。
圖2 綠色基金備案數量年度對比(單位:只)數據來源:Wind
表1 綠色金融創新試驗區綠色基金最新進展
《通知》明確提出“研究探索試驗區內企業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投資于試驗區綠色發展基金,支持地方綠色產業發展”,為當地綠色產業發展基金提供了新的資金來源渠道。
從綠色產業發展基金的角度來看,資金來源渠道被拓寬。目前各個試驗區已經建立綠色產業基金,主要資金來源仍為政府出資,但綠色產業的發展僅靠政府出資遠遠不夠,需要充分發動社會資本,擴大綠色產業的資金來源。
從企業債券融資工具募集資金使用投向來看,打破了原有的限制。2017年3月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正式發布的《非金融企業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業務指引》第七條“企業應將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用于綠色項目的建設、運營及補充配套流動資金,或償還綠色貸款。”《通知》中的條款突破了這一規定,便于企業充分利用募集資金,利于地區綠色產業的協同發展。 二是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用于企業綠色產業領域的業務發展,允許不對應具體綠色項目。
在此之前,綠色金融融資工具募集資金用途被嚴格限制,必須用于綠色項目。我們認為,之所以放開“必須對應具體綠色項目”的限制,主要得益于綠色標準與界定范圍的完善。2019年3月,七部委聯合發布《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從產業角度全面界定了全產業鏈的綠色標準與范圍,綠色企業的界定得以明晰。在這種背景下,綠色企業可以節省綠色項目跟蹤等成本,更便捷的使用募集資金用于企業流動資金的補充、經營狀況的改善,幫助企業順利渡過資金難關,利于募集資金作用的充分發揮和企業的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