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發揮
香港人民幣離岸中心作用,打造綠色金融離岸、在岸業務一體化中心,暢通跨境綠色投資渠道,推進境內綠色金融
市場對外開放。一是探索跨境融資、貿易融資資產轉讓、人民幣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離岸人民幣債券等多層次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渠道,吸引更多境外資金支持大灣區綠色發展。如鼓勵離岸發行人民幣計價或外幣和人民幣雙重計價的綠色證券、支持內地與港澳金融機構間綠色信貸資產雙向跨境人民幣轉讓、分步開放廣東相關綠色企業試點FT賬戶業務等。二是加強“一帶一路”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借鑒國際投資者踐行ESG原則或者負責任投資原則的豐富經驗,設立人民幣綠色基金,支持“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綠色項目建設。三是探索建立
碳市場跨境交易機制,打通碳市場境內外交易渠道,吸引更多境外投資者參與廣東碳市場,提升中國碳市場定價的國際影響力,促進大灣區
碳金融市場發展、人民幣國際化和經濟綠色低碳發展的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