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排污系數法
產排污系數法:主要適用于火電廠、工業鍋爐、水泥廠氮氧化物排放量以及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造紙、金屬冶煉、紡織等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測算,公式如下:
火電廠(工業鍋爐、集中供熱鍋爐)氮氧化物排放量=煤炭(油、氣)消耗量×產污系數×(1-綜合脫硝效率)
水泥廠氮氧化物排放量=水泥熟料產量×產污系數×(1-綜合脫硝效率)
綜合脫硝效率以自動監測數據及投運率確定。
造紙企業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機制紙及
紙板(漿)產量×排污系數
印染企業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印染布(印染布針織、蠶絲及交織機織物、毛機織物呢絨)產量×排污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