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成本化信息缺乏:社會成本被低估
低成本化首先要求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的公開,其次是源頭分類,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并降低安全處置前提下的全部成本。《報告》認為,我國可能兩種情形均存在,即有城市投入嚴重不足,不足以安全處置;也有城市在某些環節存在浪費的
問題。
《報告》數據表明,近年來我國環衛設備投入增長迅速,2012 年每萬人市容環衛專用車輛設備數均值為2.34 臺,多數城市在每萬人兩臺左右。但人均垃圾日清運量幾乎沒有變化,可能存在設備閑置問題。同時《報告》對2012 年市容環衛專用車輛設備數進行了城市排名,
北京、哈爾濱、烏魯木齊等14個城市的設備數在每萬人5臺或以上,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各城市末端處置支出普遍較低且城間差異大。《報告》指出,2012年,全國113個環保重點城市單位垃圾處置成本均值為每噸85元,最低成本為撫順市的每噸6.5元,最高為曲靖市的每噸375.7元。低于平均投入水平的城市可能存在污染物超標排放的現象。
我國垃圾處理的社會成本遠高于統計資料顯示的末端處置成本,生活垃圾處理的社會成本被低估。以北京市為例,2012年北京市生活垃圾填埋處置的社會成本每噸1530.7元,收集成本遠超中間轉運成本和末端處置成本,其中土地成本所占比重為21.4%。按照現有的人均生活垃圾日清運量計算,人均垃圾處置支出達到每年480.5元,遠高于北京市2015年開始執行的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費標準(每噸300元),需要按照全成本付費,不應當補貼。雖然處置支出由財政支付,但公開的成本數據不完整,數據偏低,也不利于刺激垃圾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