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策 :端口前移做好信息公開
針對當前我國城市垃圾管理中存在的
問題,《報告》認為生活垃圾管理需要端口前移,做好源頭分類和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和信息公開
法規。將垃圾源頭強制分類納入法律,并在法規中明確分類對象、分類與投放方法、獎勵與懲罰措施等內容,用法律的權威性和確定性保障垃圾分類的有效實施。
同時明確信息公開內容、公開方及其責任、公開范圍等。完善生活垃圾管理的信息統計體系,細化統計指標,增加統計內容并擴大統計范圍,明確統計口徑及其含義,尤其是資源化信息和無害化信息。
二是對生活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執行水和空氣的排污許可證制度。以許可證為記錄、核查和監管手段,增加違法排放成本,進而倒逼源頭分類與減量。
另外,在國家層面,《報告》建議中央政府明確規定“十三五”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目標,目標要細化到具體指標;要求每個城市制定生活垃圾管理規劃,并每年公布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績效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