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配額制實施現狀
按照807號文要求,2019年,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以模擬運行方式對本省承擔消納責任的
市場主體進行試考核,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進行監測評價和正式考核。2019年,全國非水電可再生能源
電力消納量為7388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10.2%,同比提高1個百分點。2019年,包含水電在內的全部可再生能源電力實際消納量為19938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27.5%,同比提高1個百分點。
目前,國家已經下發省級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實施方案編制大綱,指導各省編制消納保障機制實施方案。2020年2月29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省級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實施方案編制大綱》(發改辦能源〔2020〕181號),提出了包括消納保障實施機制、省級消納責任權重及分配、市場主體管理機制、消納責任權重履行、信息報送等在內的省級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實施方案編制大綱,為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編制本地區實施方案作參考。
2020年5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各省級行政區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的通知》,正式下發各省2020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