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推進氣候投融資標準體系和篩選指標體系
建立氣候投融資項目庫和標準體系,推進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有效銜接。減緩氣候變化和適應氣候變化是我們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兩個重要任務。2021年10月,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綠色投融資專業委員會提出《氣候投融資項目分類指南》團體標準,從國家層面為氣候投融資項目
認證和篩選提供了依據。
穩步推進國家氣候投融資項目庫的建設,完善相關標準和篩選機制,并注重指導各地做好氣候項目的儲備,統籌推進對于氣候投融資標準體系、項目的篩選指標體系、環境效益評價體系的建設。鼓勵試點地方對標國家氣候投融資項目庫,培育本區域氣候投融資項目,引導和支持先進低碳技術發展,激勵金融機構進行產品創新。
圍繞綠色低碳的主線,我國已經初步建立起全方位的
政策扶持體系,正在全面支持并推動城市的綠色低碳發展和轉型升級。明確推動“城市群規劃”,從城市發展頂層設計的高度,明確跨省級行政區域的低碳發展和生態保護目標。
在試點過程中,也要充分發揮國家項目庫對于氣候投融資試點城市的指導和引領作用。氣候投融資與綠色金融有效協調,制定氣候項目技術標準和重點支持氣候項目目錄,細化創新綠色低碳技術的項目和企業標準,充分保障綠色金融
市場的公平性與原則性,確保我國的綠色金融市場與國際有效接軌。在地方的綠色金融體系的建設過程中,應當充分考慮到當地的情況,幫助其建設適合當地產業特色、氣候投融資和綠色低碳技術項目評估認定的標準體系。同時,推廣綠色低碳技術環境效益評估體系和科技成果轉化機制等保障機制,為地方雙碳目標的實現明確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