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五:環境質量改善的復雜性突出,難度加大
我國空氣質量惡化趨勢得到一定遏制,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初見成效,劣V類水質斷面減少,大江大河水質總體改善。但復合型、新老環境
問題交織,復合型污染與二次污染相互耦合,傳統煤煙型污染與臭氧、PM2.5、VOCS等新老環境污染問題突發,生產性污染和生活消費性污染疊加。
總體上看,我國污染的復雜性、嚴重性在世界范圍前所未遇,單一治理模式難以實現徹底根治,幾個污染因子控制無法滿足治理需求。實施水、氣污染
減排的同時,已經出現污染問題轉移到土壤和地下水的現象。汽車、住房等消費結構和消費方式轉型升級,既有生產、流通等環節的環境污染,也有消費等生活型污染,環境問題復雜,結構性污染突出。每年1100萬輛機動車新增量加大了城市空氣質量改善的壓力,內河水體污染量大面廣,治理成本高。農業污染源排放影響日益加大,但農村畜禽養殖、化肥農藥施用、生活垃圾等帶來的環境污染分散、防治難,形勢十分嚴峻。
從客觀角度看,與上世紀中期環境狀況長周期相比,我國環境質量仍然嚴重惡化,且部分地區、流域、城市環境質量超標嚴重,環境質量短期全面達標客觀上難以實現。數據顯示,2014年,執
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的161個城市中,達標城市僅13個,占8.1%。北京市PM2.5平均濃度為86 μg/m3,而美國紐約市僅為14μg/m3左右。十大流域河流劣Ⅴ類水質斷面仍有63個,地表水、地下水飲用水源地不達標率仍有10.8%、13%。
以大氣污染防治為例,國際經驗表明,從大規模治理到達到空氣質量標準需要大約三四十年的時間。上世紀50年代美國發生了洛杉磯光化學煙霧事件,1970年出臺了《清潔空氣法》。經過40多年綜合治理,美國PM2.5污染雖然已經大幅降低,但是2011年監測分析仍有121個縣(占全國4%左右縣)不能達到新標準。“十二五”以來,我國以治理灰霾為起點,開始大規模制定改善環境質量的行動策略,預期至少至2030年左右能夠顯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