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金融在環境保護中發揮了什么作用?
中國環境報:生態金融在推動環境保護方面有哪些作用?
趙華林:與傳統的金融業務運營模式一樣,生態金融業務也主要依托于銀行、證券和基金等業務部門,并以這些部門為載體開展交易活動,如綠色貸款、綠色債券等。生態金融產品包括排污許可證交易、環境類公司股票、環境投資基金、環境保險等。生態金融通過金融資金流量和投向的調節,在經濟行為和環境行為之間架起一座橋梁,發揮金融的直接撬動作用,具體表現為:
一是資源配置功能。生態金融的決策是基于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的分析,實現資源分配的最佳效果。通過金融資源對產業和企業的選擇,對經濟轉型和產業調整發揮引導、淘汰的作用,實現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促進產業優化升級,如綠色信貸限制了高污染高耗能企業的資金來源,促進資金從高耗能高投入高污染行業投入到發展綠色環保產業。
二是風險控制功能。規避風險是金融企業的基本行為。通過對生態環境風險的識別、預測、評估和管理,實現金融企業和項目的環境風險最低化。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生態經濟恰好是生態環境風險最低的經濟發展形式。因此,生態金融為金融機構創造了新的綠色商機,降低了經營風險,提高了可持續競爭力。
三是行為引導功能。通過金融機構的準入管理和信用等級劃分,促進企業加大環保技術創新的力度,轉變資金流向,規范企業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