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推動生態金融發展?
中國環境報:下一步應從哪些方面推動生態金融發展?
趙華林:發展生態金融已經成為當前環保工作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為此,我們在深入思考、系統規劃、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提出了系統的推進方案,也就是生態金融實施的路線圖。
第一,推進生態環境產權明晰與資產化。要對污染
排放權利和自然資源、生態系統的權利進行界定,奠定
市場機制運行的產權制度基礎。要做好自然資源資產分布與數量調查、賬戶平衡等工作,并對各項自然資源資產結合其生態服務功能特性進行價值評估。
第二,加強生態金融的頂層設計。要加強生態金融相關法律
法規建設,完善生態金融管理與監督體制。要制定一系列配套
政策措施,為生態金融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形成正向激勵機制,引導有關各方積極參與生態金融,激發市場潛力和活力。
第三,完善生態金融市場機制與運行模式。要擴大綠色金融市場的參與主體,充分調動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積極性,鼓勵其深度介入生態金融業務,構建平衡發展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要加快生態中介機構的發展,鼓勵生態信用評級機構積極從事生態項目開發咨詢、投融資服務、資產管理等。
第四,大膽創新、不斷豐富生態金融產品。加強生態金融衍生工具創新,把生態作為理財期權,創新各種金融
衍生品,探索復合型供應鏈融資、利用預期收益質押貸款等,構建生態金融衍生產品體系,打通金融的生態通道。針對綠色信貸中抵押品不足的
問題,探索生態環境權質押融資貸款,允許低碳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出口退稅質押、
碳排放權質押等。建立國家環保政府引導型基金、產業投資基金,探索生態眾籌,延伸環保投融資平臺。開展排污權、收費權、特許經營權、
第三方治理協議質(抵)押貸款。
第五,營造有利于發展生態金融的社會環境。樹立綠色金融理念,深化對金融業社會責任與自身可持續發展內在統一關系的認識,切實將生態金融作為重要的長期發展戰略。向社會和公眾廣泛宣傳生態金融的積極作用、
政策法規和優惠措施,使廣大公眾和企業接受并參與到生態金融中,擴大生態金融的影響力。(完)